.:.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原创]当命运来打脸,干脆撅起自己的妙臀和美尻,任他爽个够!
本頁主題: [原创]当命运来打脸,干脆撅起自己的妙臀和美尻,任他爽个够!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一代文嚎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22406
威望:3188 點
金錢:12814 USD
貢獻:7900 點
註冊:2016-06-28

[原创]当命运来打脸,干脆撅起自己的妙臀和美尻,任他爽个够!



在《三国演义》的第118回,后主刘禅投降了。

刘禅的第五个儿子叫刘谌,他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杀了三个儿子和妻子,然后自杀殉国。

刘谌彻底败给了自己的精神内耗。

人生嘛,何必呢!

刘禅为什么就能坦然释怀呢?

如果他在这样的危急关头也面临着精神内耗,谁是最有可能治愈他的亲戚呢?

那就是他的糜二舅和关二叔。

刘禅为甘夫人所生,但若论起家族关系,刘禅还是得尊呼糜夫人的二哥糜芳一声“二舅”。

对于刘备的帝业,糜氏兄妹居功甚伟。大哥糜竺就不用说了,小妹更是直接嫁给了刘备,老二糜芳也是一路伴随着刘备南征北战。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居然在吴国围困荆州时选择了投降吴国,直接导致了关羽被俘。

有人说,糜芳的投降直接导致了关羽被杀。

我感觉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关羽被俘后,孙权没有想杀他,他说:“云长世之豪杰,孤深爱之。今欲以礼相待,劝使归降,何如?”

有人提醒孙权,曹操的惨痛教训还不够吗?



咱就无聊一回,替故事人物担忧担忧,我很想知道,假如孙权把关羽给放了会是个什么结局?

刚而自矜的关公这次还能找到理由治愈自己的精神内耗吗?

身为刘禅的二叔,关羽在治愈精神内耗方面的价值或许要比糜芳这个二舅强。

要知道,关二叔当年也面临着命运的刁难,到底是舍身就义,还是降曹贼救嫂子呢?

命运这是打脸来了!

关二叔该怎么办呢?

按标题所述的办!

于是关二叔提出了著名的投降“三约”,尤其以第一条最为关键。

关二叔说:“吾与皇叔设誓,共扶汉室,吾今只降汉帝,不降曹操”。

如果没有这一条的满足,后面的两条根本不用提。

但又数这个前提条件最扯,你本来就是大汉的忠心子民,还用降吗?“降”这个字是可以随便用的吗?

曹操听了啥反应呢?

“操笑曰:‘吾为汉相,汉即吾也。此可从之。’”

这个“笑”字颇有“懂的都懂”之内涵。

行吧,人生嘛。

不就是想要个台阶吗?

咱并非苛求古人,生活对谁都不易,更何况是在上一秒“吾有上将潘凤,可斩华雄”,下一秒就被华雄给秒了的战乱年代呢?



在《三国演义》里,最不稀奇的事就是投降,但最令人痛苦的事也是投降,尤其对以战死疆场为荣的武将而言。

虽说马革裹尸是一项荣耀,然而生命诚可贵,这世间有几个不贪恋着鸟语花香、羊羔美酒、酥胸美乳……

就算这些都没有,杜甫混得那么惨,但他依然说:“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尽管只是有上顿没下顿的粗茶淡饭,但又有几个人能放得下父母家小、亲朋老友的平凡小确幸呢?但凡能活命,有几个人会像陈宫那样明明可以活却死活想不开要死呢?

还好,在命运的挫辱跟前,大多数人还是分得清形势的,他们既不至于像吕布那样毫无精神内耗,也不至于陈宫似的在精神内耗面前一败涂地,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理由或台阶,便能很好地做到往事不要再提,要提就提我的妙臀。

比如说张辽,当他被曹操俘获的时候大骂:“可惜当日火不大,不曾烧死你这国贼!”

然后关羽求情,曹操“乃亲释其缚,解衣衣之,延之上坐,辽感其意,遂降。”

再如被张飞俘虏的严颜,他怒斥张飞:“但有断头将军,无降将军!”

紧接着,张飞复制了一遍曹操的动作,老将军彻底成了带路党。



投降活命,这真的是很平常的一件事,这才是乱世三国的常态。

坚持抵抗的姜维值得褒奖,忠于理想的陈宫也值得美言,可从三国整体高扬的投降率看来,刘禅的坦然投降倒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除却生死别无大事,正如刘璋的投降,也如张绣、张鲁、马超、黄忠、张郃、李典的投降,更如关二叔、糜二舅的投降,居然有这么多里程碑式的投降,杀人如麻的武将们尚且可以在命运来打脸的时候撅起自己的妙臀来,又何况刘禅呢?更何况刘禅还涂满了乐不思蜀的润滑油,只用一招便爽死了司马昭。

找足了台阶才肯投降的关二叔却鼓励张辽无条件投降,台阶嘛,既不那么容易找,可能也没那么重要,如果实在怕痛,那就多学学刘禅,多擦点儿润滑油,无非是自己擦,还是孟德擦。就算没人擦,最坏不过菊花残满腚伤,能活下去就好!

从今天开始,《三国演义》治愈了我的精神内耗。
顺带着敬告各位好兄弟,公众号“一代文嚎”已被封杀,备用号“忍辱学外语”启动,麻烦失联的兄弟到这个号找我。



赞(58)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9-23 22:1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0-20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