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太血腥,大家应该多少都有听说。但具体发生了什么?咱们先得把事实了解清楚。
2023年2月21日下午,28岁的蔡天凤上了前夫胞兄邝港杰驾驶的七座车,准备去接孩子,此后失联。三天后,警方在大埔龙尾村一间偏僻村屋找到她的残骸:冰箱里有一双腿,两个汤煲里分别盛着头颅和肩部组织,汤里混着青红萝卜;电锯和砧板底沾有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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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夫一家自然成为嫌疑人。
控方说动机只有两个字——房子。2019年蔡天凤出资数千万元买下加多利山豪宅,为省印花税挂在前公公邝球名下,双方约定卖楼所得全归她。2022年她要卖楼另购,邝球拒签授权书,两家反目;蔡母出庭作供称,邝球当时“讲打讲杀”,曾扬言“我杀你全家”。 控方的推理是:楼卖了,邝家一无所有;蔡天凤死了,楼还在他名下。所以杀人。
案发前16天,邝球租下龙尾村屋,父子三人分批买齐胶箱、电锯、绞肉机、铁锤、大汤煲、胶靴,邝球还问店员有没有能“处理骨头”的电器。 案发当天早上邝球买两张电话卡;中午邝港杰与邝港智在旺角星巴克会面,监控拍到邝港杰比划“按低头、从上往下猛砸”的动作,邝港智跟着练了一遍。下午2时44分后蔡天凤通讯中断,3时12分车辆出现在龙尾村,4时起邻居听到电锯声、晚上闻到浓烈烹煮味。锤柄上检出邝港智的DNA;尸检显示死者体内无毒品、无安眠药。
听下来,好像证据链很完整了。但被告是怎么说的呢?
邝港智、邝港杰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否认谋杀;邝球两项全盘否认。
两兄弟对处理遗体的行为认罪,但对谋杀罪不认罪,意味着陪审团仍须分别判断他们是否参与杀人或共同谋划。法律上这两件事本就可以分开:毁尸的人未必就是杀人的人,也可能是事后协助者。辩方只要让陪审团觉得“也许他只是帮忙收拾”,谋杀就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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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不能直接定他们的罪?
1. 每名被告具体参与到哪一步,目前都没有直接证据支撑。没有目击者、没有认罪口供、没有完整遗体。控方只能靠监控、购物记录、通话记录、DNA 拼出一条环境证据链,再由陪审团去推断“唯一合理的结论”。但,现有证据里,哪些只是参与处理遗体的证据,哪些能够进一步证明谋杀意图?尚不清楚。当然,香港已有仅凭环境证据、甚至未找到尸体而裁定谋杀罪成的先例。因此,缺乏目击者和完整遗体会增加证明难度,但并不自动造成谋杀罪无法成立。
2. 遗体被彻底破坏,法医证据受损。 头颅长时间熬煮导致骨肉分离,致命伤、袭击次数、凶器是否唯一都难以精确锁定。锤柄上的DNA只能证明邝港智摸过锤子,不能证明他挥过。
3. 核心卡点是“共同犯意”。控方必须证明三人有一个共同的杀人计划,且每个人都知情并参与。通话记录、分工采购、星巴克演练,都是为了证明合谋。但只要陪审团认为其中某人只是“事后帮忙”,对他就只能定阻止埋葬尸体罪。
4. 承认埋尸是双刃剑。陪审团本能会问“你为什么要毁尸”,但法律上不能仅凭毁尸就反推杀人,必须有支撑杀人意图的独立证据。
5. 陪审团本身也是变量。本案9人陪审团,定罪需至少7票;法官严禁他们看新闻、上网查资料。全案英语审理、被告戴翻译耳机、预计审45天,证据量巨大,普通人能否消化这些间接证据,本身就不确定。
他们可能面临什么刑罚?
1. 谋杀罪:香港1993年已废除死刑,18岁以上被告一经定罪,唯一刑罚是终身监禁,法官别无选择。
2. 误杀罪:如果控方不能证明被告有杀人或造成真正严重身体伤害的意图,但证据足以成立非法危险行为误杀等罪名,陪审团可在法官指引下考虑误杀这一替代裁决。最高同样是终身监禁,但由法官按情节酌定,通常数年至上十年以上。
3. 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该罪属普通法罪行,法定最高刑为监禁7年及罚款。两兄弟认罪可能获得刑期扣减,但是否达到三分之一,要看认罪时间及法官裁量。
另外,这个案子里的外围人员已先行定案:前婆婆李瑞香妨碍司法公正,判囚18个月;协助邝港智潜逃的林舜、潘巧贤各判囚6个月;邝港智另因6项盗窃罪等,已于2024年被判囚42个月。
对于这三个核心嫌疑人,胜负手不在尸体有多惨,而在控方能否用“租屋、买锯、星巴克比划”这些碎片,让9个普通人在毫无合理怀疑的前提下相信——这三个人不是事后帮忙,而是一起策划了一场谋杀。
防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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