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妈的防卫过当
昆山龙哥事件成功的掩盖了毒疫苗的澎湃群情,东哥的强奸案又适时的出现让寿光潮汕的洪灾显得微不足道,我们就是沿着具有特色的互联网前进,毫不在意身后倒下的韭菜,一边大口吃着非洲猪瘟的猪肉,一边叫嚣着:“ 我有钱,我捐 30 万!”
老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龙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出名的代价是自己的性命,那一刻我想龙哥也想掏出 30 万来换回时光倒流。没有 30万的修车工被拘留,有 30 万的龙哥横尸街头,换来的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群情激愤,这种激愤很快就像朱乙夫先生这副画一样——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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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乙夫作品——过眼云烟)
一切都是过眼云烟,2009 年被镇干部调戏的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了罪犯,却依旧被判处防卫过当,最后凭借着一个心理障碍属于部分限定刑事能力责任者的借口,免于处罚。当然,法律官员依旧冠冕堂皇的说:免于处罚不代表无罪,邓玉娇属于:有罪免处。这让我想起古代的一个段子:罪无可恕情有可原。
段子是古代的,意思是如果这句话前后颠倒一下,情有可原罪无可恕的含义就截然不同了,我想于欢也是这么想的。面对侮辱自己母亲的暴徒,于欢愤而拔刀,刺死暴徒,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先判无期后改判五年。法官认真的告诉我们:虽然被害人侮辱于欢母亲,但被告于欢面对讨债人的长期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伤人,情有可原罪无可恕啊!
那以后法院一定要成立一个“ 正确处理冲突工作办公室” ,哦对了,还得成立一个“ 如何正确处理冲突办公室” ,下属五十大部一百厅三百个科室,针对不同的冲突情况教育人民如何正确处理,该说什么话该怎么求饶一定记心上,以免给众多的法律公仆们增加工作量耽误他们建设新时代特色法制社会。有没有简单一点的办法呢?还是检察院发布的最具有权威性“ 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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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昆明火车站只有 8 名恐怖分子,其中还有 2 名女性,他们手里只有刀,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轻而易举的杀死了 31 名公民砍伤了 141 名,这就是跑的结果?并不能理直气壮的戳回去?我仔细看了看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还真他妈的不能戳回去!
有一天我经过一个昏暗的小道,突然跳出一位蒙面女侠,手中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微笑着对我说:要打此路过,脱下裤子来!可我千万不能反抗,因为女侠拿着刀仅仅是冲我比划,侵害“ 尚未开始”,别说防卫过当,防卫都算不上,说不定自己被当成劫色采花贼游街示众,我怎么办?没钱,老老实实脱下裤子来!
女侠见我分文没有,就连小弟弟都被吓的缩成一团,气不打一处来,没见过你这么怂的!一刀扎进了我哆嗦的胳膊,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还是不能反抗,因为女侠停止了动作,就像一只调戏老鼠的猫一样微笑的看着自己的猎物,法律说“ 伤害自动停止” 。
伤害自动停止了,可他妈刀在我身上没在法律身上!我要反抗!女侠见我有所动作,赶快拔出了刀我在手中,对我冷冷一笑:“ 别动,再动就是防卫过当,因为我已经拔出了刀,伤害实施完毕!你要付法律责任!”
这是法律还是整人?女侠能否告知一二?
女侠骄傲的说:“ 没有这一甲子的功力你居然敢正当防卫?告诉你,只有当我这把刀刺向你的身体,在距离你身体只有 0.01 公分的时候,如果你能够在 0.001 秒内反应过来的话,夺过我的刀,这才叫正当防卫,你还不能伤到我,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我恍然大悟,对女侠说:明白了,如果我强奸你,还没插进去,你不能反抗,因为侵害尚未开始,如果我插进去了但我又不动了,你也不能反抗,因为伤害自动停止。我拔出来以后你更不能反抗,因为伤害实施完毕。只要我重复以上步骤,你就老老实实享受,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女侠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大喝一声:“ 去你妈的防卫过当!” 一刀向我砍来......
[ 此貼由valen重新編輯:2026-10-21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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